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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注协关于印发《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16-03-23 11:27:40   浏览次数: 次    【 】   打印   关闭窗口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
为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实施,综合反映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事务所)科学发展水平,引导事务所做大做强,不断提升服务国家 建设的能力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2011年印发的《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(修订)》进行了修订,起草了《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 稿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事务所征求意见,并于4月10日下班前将意见汇总后反馈。

联系人:刘刚
联系电话:010-88250336
传真:010-88250348
电子邮件:zhpj@cicpa.org.cn
地址: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党办, 邮编:100039
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
二○一二年三月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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